关于选拔我校2024年秋季赴澳门科技大学
交流学习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于2023年5月建立姊妹关系,2024年3月签署学生交流项目协议。根据两校协议,现就选拔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赴该校参加2024年秋季学期交流项目通知如下:
一. 学校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年,发展迅速,已成为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大学致力为社会培养各类高质素人才,推行教研并重政策,注重办学特色,追求卓越,使学术发展不断踏上新台阶。《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三百强;《泰晤士高等教育》亚洲大学排名第32位;世界年轻大学排名第26位(2023)。
大学现设创新工程学院、商学院、法学院、中医药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医学部、国际学院、博雅学院、通识教育部,涵盖文、理、工、法、管、商、医、药、旅游、艺术、传播、语言等学科门类课程。
二. 选拔、推荐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够完成学业之外的各类文体实践活动,行前通过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
(四)具备一定经济基础;
(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澳门科技大学和我校的有关校规校纪。
三. 推荐及录取程序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交流生推荐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各学院(部)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三)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四)澳门科技大学根据我校推荐名单进行录取,最终录取结果将在5月份公布。
(五)请各学院(部)按本通知要求进行选拔推荐,于4月12日(周五)下午5:00前将《学生出国(境)报名信息表》(附件1,每人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院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xueyaosdnu@163.com)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推荐学生加入qq群:887255487。
四. 其他说明
(一)学生申请该项目时办理赴澳门手续费用、旅费、教材费、保险费、体检费等由本人自理,学费、住宿费参考《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附件3);
(二)澳门科技大学可申请专业可参考23-24年秋季交流生总开课表(附件4);
(三)根据山东师大校字【2016】90号和【2019】63号文件规定,学生在澳门科技大学学习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并承认其获得的相关专业合格学分。学生须选择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选课须按照我校教学大纲相关规定,选择与我校学分相同的相关或相近课程,保证周课时总量与我校大致相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必须在我校获得。
未尽事宜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雪瑶
联系电话:86182228、86180956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
长清湖校区文昌楼四层454室
附件:
1. 学生出国(境)学习报名信息表
2. 学院报名汇总表
3. 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
4. 澳门科技大学23-24年秋季交流生总开课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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