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的通知

2023年09月12日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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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山东省科技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该计划主要资助方向为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等7个领域,拟资助全国18名科研人员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3.具有相当于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6.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7.可保证2024年内完成赴法开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8.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9.优先支持未获过本计划资助的候选人。

三、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2);

2.汇总表(附件3);

3.法方出具的工作同意书(附件4),同意书扫描件须同时发送至法国驻华使馆邮箱: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4.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职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法国科研机构或高校作为其在法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附件4);

2.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同时在申报书“派出单位审核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申报书用A3纸正反面打印,骑马钉装订,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另两份只填写意见即可。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商相关部门并报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在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

4.根据工作要求,请于2023年9月14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phie2006purple@163.com。

联 系 人:郑琳琳

联系电话:0531-86182233、13675319547

地 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

       长清湖校区文昌楼四层454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