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外引智力度,优化海外专家聘请结构,加快国际化办学进程,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安排,现就聘请长期高水平海外专家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要求
(一)一般应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或较高造诣;
(二)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无犯罪或学术欺诈等不良记录;
(三)起聘时间介于2019年9月——2020年9月,时长一般以一学期或一学年为宜,可适当延长。
二、工资待遇
(一)学校负责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及聘期住宿费;
(二)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专家聘期工资和其他待遇;
(三)如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如申请到国家或省有关外国专家项目资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各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专家人选并上报学校;
(二)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论证,确定聘任计划;
(三)学校与列入聘任计划的专家签署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积极联系,对候选人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科研经验的高水平海外专家人选,并分别于4月30日前、11月15日前报送附件表格。
联系人: 霍文婧、李杰、刘涛
联系电话:82228、80954、80217
电子邮箱:huowenjing0506@163.com
附件:一、拟聘请高水平海外专家信息汇总表
二、高水平海外专家需求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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