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19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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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选派计划,2020年度爱沙尼亚等中东欧国家、韩国、挪威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4月10日。具体请查询留基委网站:

爱沙尼亚等中东欧国家: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19

韩国: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17

挪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18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社会、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选派类别等其他申报条件,请参考留基委网站说明。

三、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留基委启用网上报名系统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请办法,详情请参考留基委网站。

(二)申请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申请。在线报名,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书面同意函报送我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我处统一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三)请务必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同意申报书面同意函、项目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我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ophie2006purple@163.com。

(四)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认定,避免意见千篇一律或格式化内容。

四、受理及咨询机构

留基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郑琳琳

联系电话:0531-86182233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