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2022年03月15日 11:12
Share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计划,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30日。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6-24个月

、申报条件

(一)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五)类别条件及其他条件,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65)。

、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启用网上报名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请办法,请严格按照网站说明进行准备。

(二)申请人员须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工作。在线报名,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商相关部门并报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时间要求,请务必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材料、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phie2006purple@163.com。

(四)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在“单位推荐意见”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受理及咨询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郑琳琳

联系电话:0531-86182233、0531-86180956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长清湖校区文昌楼四层454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