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西班牙奥维耶多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以及学生联合培养协议,2019年9月我校继续推荐学生赴该校学习,在外学习时间为1年或2年。为做好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推荐人选范围及条件
学校从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留学生候选人:
1、外国语学院西班牙语系目前在读二、三年级的本科在校生,本年度即2017级和2016级;
2、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有较高的西班牙语专业基础;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遵守外方和我方的有关规定;
5、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
三、推荐名额
本年度对方学校拟接收我校人数为8人。
四、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学校审核通过并最后确定推荐名单。
五、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采用1年制非学位联合培养模式及“3+1+1”本科、硕士学位联合培养模式。经审查合格的学生,按照中、西双方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手续。2019年9月赴西班牙,在西班牙学习1年(2016级、2017级可选)或2年(2017级可选),我校认可并转换学生在外所获得的相关专业合格学分。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规定者可从我校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关专业学位证书,之后可选择继续申请该校硕士阶段学习,达到对方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后,可获该校相关专业学位证书。
六、其他事项
在外期间,按照对方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包括国外食宿费、医疗保险,国内办理护照及签证等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在外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学生学籍,学生应按我校的学制年限向我校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出国前与我校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
请外国语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并于5月14日下午5点前将“学生出国(境)学习申请表”和“汇总表”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七、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范峻玮、尹弢;
2.联系方式:0531-86182228;
3.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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